利未记 13:3

“祭司要察看身体皮肤上的疮;若疮里的毛变白了,疮的样子比他身体的皮肤深,这就是麻风的疮;祭司察看了他,就要宣告他不洁。”

利未记 13:3 · 直接译自希伯来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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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方附希伯来文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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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记 13:3,逐字对照

祭司כֹּהֵןkohen

祭司

在圣所事奉、为百姓献祭的人。

“kohen”还出现在哪里
要察看רָאָהraa

看见

用眼看见。

“raa”还出现在哪里
身体בָּשָׂרbasar

肉

人或动物的身体,包在骨头外面的软组织。

“basar”还出现在哪里
皮肤上的עוֹרor

皮

皮;皮革。

“or”还出现在哪里
疮;נֶּגַעnega

疮斑

皮肤、衣服或房屋上的异样痕迹。

“nega”还出现在哪里
的毛שֵׂעָרsear

毛

毛发。

“sear”还出现在哪里
变הָפַךְhafach

变

改变成别的。

“hafach”还出现在哪里
白了,לָבָןlavan

白

白色的。“拉班”这名字就是这个词。

“lavan”还出现在哪里
的样子מַרְאֵהmare

外貌

某人或某物的样子:看起来如何,美或丑。

“mare”还出现在哪里
深,עָמֹקamok

深

深:深的、隐藏的。

“amok”还出现在哪里
就是麻风的צָרַעַתtsaraat

麻风

使人不洁的皮肤病;同一个词也用于衣服和房屋上的斑点(利未记 13–14)。译作“麻风”,但范围比今天叫这名字的病更广。

“tsaraat”还出现在哪里
就要宣告他不洁。טִמֵּאtime

宣告不洁

断定某人不洁,使他不得接近圣物。

“time”还出现在哪里

背景

2“人若在他身体的皮肤上有肿块、或疹子、或白斑,在他身体的皮肤上成了麻风的疮,他就要被带到亚伦祭司那里,或到他儿子们作祭司的当中一位那里。

3 · 本节(见上)

4若在他身体的皮肤上那白斑是白的,而它的样子不比皮肤深,它的毛也没有变白,祭司就要把有疮的人隔离七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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