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记 7:17

“祭肉剩下的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烧。”

利未记 7:17 · 直接译自希伯来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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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方附希伯来文原文

17

利未记 7:17,逐字对照

祭肉בְּשַׂרbesar

肉

人或动物的身体,包在骨头外面的软组织。

“besar”还出现在哪里
祭肉זָּבַחzavach

祭

献给神、一同分吃的祭牲。

“zavach”还出现在哪里
剩下的,נּוֹתָרnotar

剩下

其余的离去或用完后,仍有一部分留下。

“notar”还出现在哪里
第三天יּוֹםyom

日

白天,或一整天。

“yom”还出现在哪里
第三天שְּׁלִישִׁיshelishi

第三

排在第二之后的;在时间上,是随后的日或月。

“shelishi”还出现在哪里
火אֵשׁesh

火

焚烧或烹煮的火。

“esh”还出现在哪里
焚烧。יִשָּׂרֵףyisaref

烧

焚烧;用火烧(砖)。

“yisaref”还出现在哪里

背景

16若他所献的祭是誓愿或自愿供物,这祭要在他献祭的当天被吃,剩下的第二天也可以吃。

17 · 本节(见上)

18若他平安祭的肉在第三天竟被吃了,献它的人就不蒙悦纳,这祭也不算给他;它要成为可厌之物,那吃它的人要担当自己的罪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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